邻水县人民医院
拟单一来源采购医疗计量器具检测服务
征求意见公示
各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
邻水县人民医院因工作需要,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拟单一来源采购医疗计量器具检测服务。现就此事项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广泛征求意见。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
邻水县人民医院医疗计量器具检测服务单一来源采购项目
二、预算金额:29.5万元
三、采购人:邻水县人民医院
四、采购人拟推荐供应商
四川经准检验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五、采购人申请单一来源采购理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相关规定,需对计量器具定期进行检测,并由具备相关资质的单位出具相应的检定证书/校准证书。检测内容包括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和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
《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使用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单位或者个人,必须按照规定将其使用的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登记造册,报当地县(市)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备案,并向其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周期检定。当地不能检定的,向上一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周期检定。本项目已进行了三次的询价采购,均只有四川经准检验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来报名参加。并且广安市境内区市县均由四川经准检验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来院检定设备。
四川经准检验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授权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是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指定的强检计量器具检定单位,广安市境内区市县均以单一来源方式邀请四川经准检验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检定设备。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十三条:计量检定工作应当符合经济合理就地就近原则。
综上所述,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相关规定,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组织采购。希望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提出有效的意见,并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2021年10月19至2020年10月25日)将意见以书面形式反馈至采购单位。逾期提出的异议将不再受理。
采购单位联系人:鲁老师 电话:18384510773
邻水县人民医院
2021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