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邻水县坛同镇卫生院部分固定资产报废回收
3.最低限价:3568.00元。低于最低限价的报价无效。
二、投标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信的商业道德;
3.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因标的报废设备中含有报废医疗类电子废物,根据<<电子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40号)、<<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关于下发<四川省电子废物拆解利用处置名录管理办法>的通知>>(川环法[2014]140号)等文件规定,投标公司必须是被生态环境部门列入“电子废物拆解利用处置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名录或临时名录”的单位,必须具有医疗类电子废物拆解环评审批文件或医疗设备拆解、处置相关资质;
(2)具有报废车辆回收相关资质;
5.本项目不接受自然人、联合体投标。
三、项目要求
(一)服务要求
1.拟处置固定资产中包含医疗类专用设备,收购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再次进行临床使用,否则一切后果由回收单位承担。
2.合同签订后30日内将报废的固定资产搬离医院。
(二)安全要求
1.回收公司应加强安全管理。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2月5日至2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不上班),在邻水县坛同镇卫生院6楼统计室现场报名。报名资料:(1)特定资格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2)营业执照;(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所有报名件均需加盖鲜章)。
报名资料不齐则报名无效,报名的依据以邻水县坛同镇卫生院统计报名情况汇总表为准。竞价资格不能转让。未按照本项规定的方式和时限报名,其报名资格将被拒绝。
五、投标文件及递交时间、开标时间、地点
(一)投标文件包括(具体格式见附件2):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证明材料;
4.承诺函;
5.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6.报价表。
以上材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单位章。1-5项装订成册,报价表单独密封装袋。
(二)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 2026 年 2 月 10 日9:30-10:00,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也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2.开标时间:2026 年 2 月 10 日10:00
3.地点:邻水县坛同镇卫生院会议室
4.联系人:赖老师15308282265
六、评审方法
1.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止,参加竞价的供应商不足3家,本次采购终止。
2.竞价小组将按照本公告规定,只对确定为符合资质要求且实质上响应采购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3.实行一次报价。
4.采用最高价中标法,即在全部满足竞价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以提出最高报价的投标人作为成交人。投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组织投标人进行二次报价。
七、收取保证金
为防止恶意竞价,采取现场收取保证金形式,提供报价表的同时缴纳保证金2000元(现金缴纳),竞价结束后未中标公司当场退还保证金,中标公司交易完成后退还保证金,未缴纳保证金的报价无效。
八、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邻水县坛同镇卫生院
联 系 人:赖老师
联系电话:15308282265
地 址:邻水县坛同镇集贸街38号
邻水县坛同镇卫生院
2026年2月3日
附件:1.国资办批复文件
2.投标文件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