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医院职工、患者及其家属在院自助服务需求,邻水县人民医院拟在医技住院综合楼、门诊住院综合楼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售货机、轮椅、充电宝、打印复印等共享自助服务,诚邀有意向并符合要求的企业参与竞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邻水县人民医院共享自助服务
(二)项目编号:LYC-2025-009
(三)项目概况:邻水县人民医院是一所国家三级乙等综合医院,位于邻水县鼎屏镇人民路北段487号,年门诊66余万人次,住院5.4万人次。为满足医院职工、患者及其家属在院自助服务需求,现拟在医技住院综合楼、门诊住院综合楼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售货机、轮椅、充电宝、打印复印等共享自助服务。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三、申请人参加本次竞价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申请人;
3.与采购人、其他申请人恶意串通;
4.向采购人、评价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申请人,属于不合格申请人,其投标将被取消。
四、投放数量及摆放位置
设备名称 |
安装位置 |
数量 |
备注 |
售货机 |
门诊住院楼、医技住院楼 |
16 |
按实际需要进行配置 |
轮 椅 |
门诊住院楼、医技住院楼 |
10 |
|
充电宝 |
门诊住院楼、医技住院楼 |
27 |
|
取袋机 |
门诊住院楼 |
2 |
|
打印复印 |
门诊住院楼、医技住院楼、办公楼 |
3 |
五、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2年。
六、费用情况
(一)成交人负责共享自助服务设备的统一管理,自行承担设备的安全责任和购置投资、安装调试、运行维护等费用。
(二)医院按年度收取成交人的场地保洁、水电消耗等费用。
七、相关事项约定
(一)服务要求
1.成交人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医院各项规章制度。
2.成交人守法经营,不得提供伪劣产品及低质服务。
3.成交人遵守国家物价政策,诚信服务,收取费用不得高于同期当地市场均价。
(二)安全要求
1.成交人加强安全管理,提供安全可靠的自助服务设备,并承担因共享自助服务引发的一切安全责任。
2.成交人加强共享自助服务巡查,发现设备故障或安全隐患,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三)其他要求
1.共享自助服务提供商应按照医院要求,选择相应自助服务设备安置于规定位置,自助设备不得随意摆放。
2.自助服务应以诚信为本,为医院职工、患者及家属提供货真价实自助服务,服务期内如有投诉及时处理整改,如多次投诉或投诉仍不整改,医院有权单独取消自助服务经营权。
3.成交人须保证所派工作人员的稳定,熟悉自助服务设备,及时处理自助服务中出现的一切问题。
4.采购人有权对成交人自助服务质量及价格进行监督和评价,有权要求投标人对自助服务进行,成交人必须予以全力配合。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和分包。成交人负责自助服务及经营中发生的一切安全费用。
6.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四)协议终止及违约责任
1.协议终止:如一方因故终止或提前解除合同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但双方的债务关系在清算完结前继续存在。
2.违约责任:若一方违约,对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协议并追索相应损失。
八、中选人确定方式
符合本次竞价要求的申请人,按申请人的报价由高至低依次排序,由采购人确定本次中选人。
九、响应人员提交的资料(按页码装订并胶装后,密封递交)
(一)资质响应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2.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加盖单位鲜章);
3.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则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二)其他响应文件
1.承诺函;
2.报价表。
十、响应文件接收事项
(一)响应文件接收方式:现场递交。
注:本次竞价只接收纸质响应文件,不接收电子响应文件。
(二)接收时间:2025年2月11日14:30-15:00。超过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采购人不予接收。
(三)接收地点:邻水县人民医院采购办。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邻水县人民医院
地址:邻水县鼎屏镇人民路北段487号
联系人:鲁老师
联系电话:18384510773
附件:邻水县人民医院共享自助服务项目报价单位申请文件
邻水县人民医院
2025年1月22日
附件:邻水县人民医院共享自助服务项目报价单位申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