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水县人民医院住院综合楼连廊PVC地板胶安装及护士站地面暗插整改工程 采购项目第二次
时间:2022-02-25 点击:

 采购编号:邻20220010-2

 

 

本项目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招标,诚邀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与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邻水县人民医院住院综合楼连廊PVC地板胶安装及护士站地面暗插整改工程第二次

2. 建设地点:邻水县人民医院。

3. 工程最高限价:3.92万元(大写:贰佰元整)。

4.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 工期要求:20天。

6. 评标办法:一次报价,低价中标。

二、竞争性谈判申请人资质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三、项目要求

1. 项目概述

邻水县人民医院住院综合楼2楼、3楼、4楼连廊PVC地板胶施工及标准层护士站地面插座位置的PVC地板胶切开后预埋线管至护士站台内并修复;3楼地板胶含血透室外水箱位置(暂无作业面,待水箱移走后再施工)

2. 技术要求

连廊地板安装PVC地板胶:332

护士站地面插座位置恢复PVC地板胶:20个插座位置。

工艺:

1)垫层种类、厚度:5厚发泡橡胶减震垫层

2)结合层种类、厚度:201:3干硬性水泥砂浆结合层表面撒水泥粉。

3)结合层种类:素水泥砂浆结合层

4)粘结层厚度、材料种类:201:3水泥砂浆

5PVC基层:2-3厚硬PVC配套自流平砂浆基层

6)面层材料品种、规格、颜色:无方向同质透心PVC卷材面层,专用粘接剂粘铺,接缝及四周边,用专用滚轮压实

7)缝隙处理、打蜡要求:卷材面层缝隙焊缝密闭处理,打蜡出光

3. 服务要求

1)保证该工程竣工验收工程质量能达到国家及行业部门的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报价包含人工、差旅、配件更换、包装运输、安装及调试、人员培训、维保、配套辅材等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含税费用。采购人无须另向成交人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4.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要求

1)采购项目完成时间:

工期:20天;

缺陷责任期:30天。

2)实施地点:邻水县人民医院住院综合楼。

3)验收标准:招标文件要求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

4)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中标价的100%

5)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收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 。履约保证金开户名称(邻水县财政局非税收入专户):邻水县财政局,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邻水支行,账号:2316556129026411973 。工程验收合格后,履约保证金转换成质保金,30天后无息退还。

 

 

5.其他要求

中标人承担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一切安全责任和安全费用。

四、报名时间、地点

1. 竞争性谈判报名缴纳资料费:0元。

2. 竞争性谈判保证金:人民币0元。

3. 凡有意参加谈判者,请于20222250800分至2022321730分(北京时间),在邻水县人民医院采购办邮箱487671930@qq.com上传报名资料或在邻水县人民医院采购办现场报名

4. 报名资料:身份证复印件。

五、竞争性谈判

1. 竞争性谈判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22331430分至2022331500

2. 谈判地点:邻水县人民医院采购办。

3. 开标时间:2022331500

4. 竞争性谈判资料(以下所有资料需要投标人签字并盖手印)

1身份证复印件;

2报价表一份

3)项目要求应答表一份(格式在最后,应答三、项目要求里面的2345条)

4)承诺函一份(格式在最后)

 

 

 

5.截止至开标时间为止,若递交投标文件参加竞争性谈判的申请人不足3家,本次谈判失败,不再进行开标活动。

六、公告的发布

本公告的发布媒介为邻水县人民医院官网或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告时间为2022225日至202232日。

七、联系方式

竞争性谈判人:邻水县人民医院

        址:邻水县鼎屏镇人民路北段487  

        编:638500

   人:王先生          陈先生

联系电话:15708268077       13438621642                 

 

     2022225

 

 

 

 

 

 

 

 

 

 

 

 

承诺函

邻水县人民医院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谈判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如对谈判文件有异议,已经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

三、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四、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五、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无《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如有,将在投标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

六、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任何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七、如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公司提供的样品即为成交后将要提供的成交产品,我公司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文件要求导致未能成交的,我公司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八、我单位承诺若有被纳入法院、市场监督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部门处罚(处理)的情形,将在投标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

九、我单位及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十、如我公司中标,将在本项目结果公告上网后5个工作日内来贵中心领取中标通知书,并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我公司若未按本条承诺的时间履行,我公司愿意纳入不诚信记录,贵中心可以不退还我公司在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投标或谋取成交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加盖个人私章:XXXX

授权代表签字:XXXX

供应商名称:XXXX(盖章)

   期:XXX年XXX月XXX日

 

项目要求应答表

 

项目编号:邻20220010-2

序号

采购文件要求

响应文件响应

 

 

 

 

 

 

 

 

 

 

 

 

 

注:投标人根据公告第三条项目要求据实逐条填写,不得虚假响应,虚假响应的,其响应文件无效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

 

供应商名称:XXX(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XXX

 期XXXXXX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