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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水县人民医院腕带采购项目(第二次)采购公告

2024-01-22 作者:鲁佳俊

 我院拟对病员腕带采购项目(二次)进行询价采购,特邀请符合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LYC-2024-001

项目名称:邻水县人民医院腕带购项目 (二次)

采购人:邻水县人民医院

二、采购预算

预算金额: 48000 ,数量:60000个,预算单价:0.8/个超过预算单价的报价无效。

采购需求

(一)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项目特殊资格要求:无。

(二)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1.项目清单  

规  

单位

数量

 

成人腕带

280*30mm,净长度:270mm,

打印区域85×20mm

55000

根据医院需要配置打印机

儿童腕带

220×30mm,净长度205mm,打印区域68×20mm

4000

新生儿腕带

158×30mm,净长度145mm,打印区域60×15mm

1000

 

2.项目要求

1)技术要求:腕带孔必须为圆孔,无废料粘连,孔边缘光滑无过重粗糙感成人腕带前段2个纽扣孔,尾端11个纽扣孔儿童腕带前段2个纽扣孔,尾端11个纽扣孔新生儿腕带前段1个纽扣孔,尾端7个纽扣孔

2)产品原料及工艺要求:腕带柔软舒适,耐磨、抗腐蚀,防水、防酒精。材质为热转印硅胶复合型材质,抗菌、环保、无毒。打印方式为热转印。佩戴方式为锁扣型,一次性使用,不可拆卸。腕带颜色:正蓝色/天蓝色/粉红色/明黄/绿色等(打印区域白色),纽扣颜色:红/蓝/粉/白/橙等。                                                                                     

3.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要求

采购项目货物交付时间为签订合同后20工作日内;

交付地点:邻水县人民医院

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必须与投标文件应答的配置和技术参数一致

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30日内付合同总价的100% 。

4.履约能力要求

供应商须有负责本项目的专职人员1-2名,对货物配送、打印机维修负责,提供授权文件和专职人员的身份证证明。

5.其他商务要求

1)成交后,成交人应配合医院,根据科室使用需要配置相应打印机(备用机)及打印耗材,并负责打印机及耗材的维修维护;打印机及耗材费用包含在了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中,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2)成交后,成交人提供的产品颜色及样式由采购人选择确定。

3)其他特殊要求:采购价为到货含税价,并包括运输、装卸、人工、差旅等一切费用。

报名时间、报名地点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 1  25 17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邻水县人民医院采购办邮箱487671930@qq.com上传资料报名。报名资料: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及被授权的身份证(所有扫描件需加盖鲜章)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报名的依据,以邻水县人民医院采购办报名情况汇总表为准。未按照本项规定的方式、时限报名,其投标将被拒绝。不同供应商使用同一邮箱或IP地址报名、投标,视为无效。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 1 26 15:00 ,20241261430-1500提交投标文件

2.投标文件:(1)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及被授权的身份证(所有扫描件需加盖鲜章);(2)承诺函(附件1);(3)报价表(附件2)。

3.递交方式:邻水县人民医院采购办邮箱487671930@qq.com。

     4.开标时间:2024 1 26 15:00

开标说明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止,参加询价供应商不足3家,本次采购终止

2.按照供应商的价由低到高排序。供应商价相同的,由询价小组组织供应商二次报价请供应商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否则后果自负)询价小组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要求且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邻水县鼎屏镇人民路北段487

人:老师               魏老师          

联系电话:18384510773          13882615861         

                            

                                    2024122

 

 

附件1

承诺函

邻水县人民医院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采购文件有异议,已经在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投标以求侥幸中标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三、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行为。

四、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五、如果有记入诚信档案失信行为(如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前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采购活动),将在响应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

六、我公司承诺未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没有未依法履约被有关部门处罚(处理)的情形,否则我公司本次响应、成交作无效处理。

七、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公司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八、如本项目评审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公司提供的样品即为成交后将要提供的成交产品,我公司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导致未能成交的,我公司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九、本项目协商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后90天。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

承诺人(供应商)名称:                          (签章)

日期:

注:承诺书必须按照格式要求签字、盖章,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

 

 

 

附件2:

报价表

项目编号:LYC-2024-001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个)

单价(元)

金额(元)

备注

1

成人腕带

55000

 

 

 

2

儿童腕带

4000

 

 

 

3

新生儿腕带

1000

 

 

 

合计(元):                  大写:   

报价用人民币表示所报价格是交货地的验收价格,其总价即为履行合同的固定价格。

 

供应商名称:XXX(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期:XXXXXXX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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