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1-29 作者:佚名
一、 原则
1、返聘人员范围:因岗位工作需要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后勤服务人员原则上不返聘,确因医院工作需要,可经院务会研究决定后返聘。
2、退休返聘人员,男同志留用至65周岁,女同志留用至60周岁。
3、人员返聘必须履行相关的手续。
二、条件
1、科室或医院工作需要
2、身体健康,业务素质良好
3、愿意接受并能胜任拟聘岗位工作
三、程序
1、拟返聘人员提交书面申请,科室同意,主管职能科室签署意见,报分管领导审核,由院务会研究决定后方可返聘。
2、受聘人与医院签订《返聘协议书》,聘期一年,个人自愿辞聘者,应提前一个月向人教科提出申请。
四、待遇
退休返聘人员实行医疗考核取得的绩效工资,其他劳保、福利待遇同正式员工,岗位补贴按医院规定执行。
五、管理
返聘人员必须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科室管理,自觉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如发生下述情况,将立即解除聘用合同:
1、私自将病人转出院外治疗、手术、作各种辅助检查、介绍外出购药等;
2、在聘期内累计被投诉三次以上,经行风办查实负主要责任的;
3、同时受聘于其他医疗机构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5、不服从医院及科室领导安排的。
主办单位:邻水县人民医院 地址:邻水县鼎屏镇人民路北段487号 Copyright © 2019-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急诊电话:120(0826-3250754) 行风投诉电话:0826-3250861 预约门诊电话:0826-3250110
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账咨询电话:0826-3253076
办公室电话:0826-3253048(传真)传真: 邮编: 638500
技术支持:四川机构网 四川绿之蓝经济文化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28-85540178
广安市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26-2966605 举报邮箱:jb2966605@163.com;邻水县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26-3351533ICP备案编号:蜀ICP备1603342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