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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培训制度

2014-11-29 作者:佚名

 一、员工培训分为新聘员工岗前培训,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轮岗、转岗上岗前培训,老员工在职培训。

二、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一周,主要学习:法律法规与理念教育,医疗卫生事业的方针政策教育,医学伦理与职业道德教育,医院工作制度、操作常规、医疗安全管理措施及各类人员岗位职责,医学文件(病历)书写的基本规范与质量标准,心肺复苏的基本技能,职业安全防护,医院情况,现代医院管理和发展以及消防安全知识与技能培训等有关内容。岗前教育培训结束,受培训人员须写出书面小结,并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三、员工在职培训主要根据其所从事的实际工作需要,以岗位培训和专业培训为主。

    ()管理人员应学习和掌握现代管理理论和技术,充分了解医院和科室的有关政策和法规,提高自我管理能力、决策能力。科室管理人员应通过培训充实自己的知识,提高自己的实际工作能力。

    ()专业技术人员应接受各自的专业技术培训和职业安全防护培训,了解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医院的有关政策和制度等,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提高专业技能。

    ()科室工作人员须学习医院和科室的各项规章制度,掌握各自岗位职责和要求,熟悉患者心理,掌握业务知识和操作技能。

    ()科室的其他人员也应根据本职工作的实际需要参加相应的培训。

    四、培训方法:送出去培训,到上级医院、专门培训机构进行学历教育、进修学习和短期培训;外请专家讲课,系统地讲授专业理论知识、业务知识,提高专业人员的理论水平和专业素质;医院业务骨干介绍经验,传帮带;定期组织参观学习,实地观摩。

    五、培训形式:自学和科室培训相结合,培养有发展前途的业务骨干,使之成为合格的管理人员;定期定时进行培训,进行岗位培训和专业技术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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