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3-07 作者:谢进辉
1、全院职工必须认真学习世界卫生组织“促进母乳喂养成功的十条措施”,“国际母乳代用品销售守则”及我院母乳喂养制度并认真执行。
2、每年对全院医务人员进行母乳喂养知识培训一次,产儿科工作人员必须完成18小时母乳喂养知识培训,(包括临床实习3小时);将母乳喂养知识常态列入新上岗人员、实习生岗前培训内容,并考核合格后上岗。
3、对孕妇家庭进行宣传,使他们认识母乳喂养的好处及方法。
4、实行早接触、早吸吮,产后30分钟内帮助母婴皮肤接触30分钟以上,并让婴儿吸吮母亲乳房,剖宫产妇在应答反应后30分钟内吸吮、母婴皮肤接触。
5、产后6小时内进一步指导产妇如何喂奶,以及在与婴儿分开的情况下,如何保持泌乳,教会母亲正确的哺乳姿势,正确的含接姿势及正确的挤奶方法。
6、除母乳外,院内严禁给婴儿吃任何食品和饮料,除非有医学指征,院内不接受任何奶粉馈赠,不张贴婴儿奶粉广告,不推销各种代乳品。
7、实行母婴同室,让母亲与婴儿一天24小时在一起,洗澡及医疗护理时间每天不得超过一小时。
8、实行按需哺乳,不规定时间和次数。
9、不用奶瓶和奶头喂养婴儿,不用橡胶奶头和安慰器。
10、建立母乳喂养咨询门诊及热线电话:0826 3250164,并告知产妇,出院后继续帮助母乳喂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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